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命题是考试的核心环节。为了保证命题质量,体现命题的指导思想,实现命题的基本原则,命题工作应该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正确把握命题范围。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员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员工创新思维和培养员工创新能力的引导。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设计命题分配表、编制试题。试题编写参照教材,当教材与大纲表述不一致时应以大纲为准。
二、试题类型可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原则上可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尽量少采用或不采用填空题;主观性试题可采用判断分析题、名词解释题、简要回答题、论述题。
三、题型的选用应适合该课程的特点,各种题型的命题应符合该类题型的编制原则。试题内容应具有考查意义,有明确的考核目标,不应出现考核目标不明确的试题。
四、试题不应出现政治性(如政策性、民族、宗教事务等7)、科学性和技术性的错误,试卷中不应出现偏题、怪题以及尚未有定论的试题。
五、题意应完整、明确、精炼,易于理解,不生歧义。
六、试题难度适当,且分布合理,同一种题型中的试题编排应体现由易到难的原则。
七、按照命题分配表中规定的题型、难度、认知层次以及考核内容的比例组配试卷。试卷内容覆盖面较大,试卷长度、试题分量适当,重点突出。
八、同一份试卷中的试题之间相互独立,不应相互牵连或前后提示。
九、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名词术语、图表格式、数据规范应与指定教材中的表述相一致,对教材中表述不科学或有错误的地方命题时应予以适当回避。
十、试题、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等的格式应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十一、参考答案科学无误,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操作,应避免过繁或过简。
十二、主干课程必须建立试题(卷)库。教学时数在36学时以下(含36学时)的课程应配制5套试卷,54学时以下(含54学时)的应配制7套试卷,72学时的应配制8套试卷,72学时以上(不含72学时)应配制10套试卷。有条件的课程应建立电脑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