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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教师评卷及成绩上报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量: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评卷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使太阳成集团tyc9728各教研室评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评卷质量,做到科学、公平、公正、准确,特制定本工作规范。第一条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本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或教师组担任,也可由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指定有本门课程授课经验的教师或教师组担任。长期未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主观性试题的评卷工作。

第二条评卷前,评卷教师应认真研究试题、答案,并对抽样答卷进行试评。在试评的基础上,制定出《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作为评卷阅卷评分的依据。评卷中要坚持标准,始终紧扣《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做到宽严得当,给分有理,严禁给“人情”分。

第三条评卷工作应在教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师组集体评卷应采取流水作业的方法评阅。评卷一律用红色水笔或红色圆珠笔。

第四条计分方法采用百分制,每道大题得分应写在题首的成绩栏内,小题得分写在小题的题首处。不打“√ 或 ×”,不记负分;答错或未答的题记“0”分。每道大题得分同时记入卷首得分成绩栏内。评卷教师应在其所评试题题首签字栏签名。各大题得分(小数点以后的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一份试卷的总分才作四舍五入处理。记分书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如果记分有误需要修改,每一修改处需要修改教师签名并加盖“试卷修改章”;

第五条在评卷中,如发现有雷同试卷,应填写《试卷异常情况记录表》,经发现教师、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送交学院和有关部门审查,认定确系舞弊者,交学校教务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草稿纸上的解答,或涂抹答案另纸贴上,或用非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答卷的试卷,一律不予评阅给分。

第七条在评卷时,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如同一答卷先后出现两种墨汁、两种笔迹等,仍评阅给分,但须填写《试卷异常情况记录表》,经发现教师、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和学校教务部门处理。

第八条评卷完成后,由任课教师进行该门课程总成绩的评定。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构成。平时成绩的考核办法以及所占比例要按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规定执行。总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对该门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情况。按教务处要求,总成绩不及格率超过30%的教学班,任课教师要在员工成绩单上写说明并签字。

第九条总成绩评定结束后,任课教师需登录校园网教务系统,在线提交员工成绩,并打印《员工成绩单》,填写《太阳成集团tyc9728试卷质量分析表》和《太阳成集团百分制试卷成绩分析表》,均打印一式三份,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名后,一份附在试卷内,一份上交教务科,一份教研室存档。除试卷外,所有电子版文档教研室要做好保存工作。

第十条试卷按《员工成绩登记表》上面的员工名单顺序排序,并同《员工成绩登记表》、《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太阳成集团tyc9728试卷质量分析表》、《太阳成集团百分制试卷成绩分析表》和《员工交卷登记表》一起装订成册上交教务科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