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教师使用教研室图书资料学习和科研,规范教研室教师借阅图书资料的管理,经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根据教师职称等情况确定借阅图书册数:
1、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借图书10-12册 ;影像资料可借2—4盘。
2、具有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借图书5-8 ;影像资料可借1—2盘。
3、建立登记制度:借阅图书和影像资料应作记录。
二、借阅时间:
1、教师借还图书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办理,晚上和节假日一律不受理。
2、为保证图书流通,一般借阅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影像资料不得超过1月。
3、如确因学习、科研需要可适当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本学期,或本课题结题之日。如与课堂教学冲突时,应先满足教学需要。
三、注意图书安全防火制度:
1、坚决贯彻学校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规定。
2、坚决实行“预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图书柜钥匙的管理办法:
1、图书柜钥匙统一由教研室秘书管理。
2、影像资料柜钥匙由教研室主任和教研室秘书双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