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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量:

为了方便教师使用教研室图书资料学习和科研,规范教研室教师借阅图书资料的管理,经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根据教师职称等情况确定借阅图书册数:

1、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借图书10-12册 ;影像资料可借2—4盘。

2、具有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借图书5-8 ;影像资料可借1—2盘。

3、建立登记制度:借阅图书和影像资料应作记录。

二、借阅时间:

1、教师借还图书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办理,晚上和节假日一律不受理。

2、为保证图书流通,一般借阅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影像资料不得超过1月。

3、如确因学习、科研需要可适当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本学期,或本课题结题之日。如与课堂教学冲突时,应先满足教学需要。

三、注意图书安全防火制度:

1、坚决贯彻学校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规定。

2、坚决实行“预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图书柜钥匙的管理办法:

1、图书柜钥匙统一由教研室秘书管理。

2、影像资料柜钥匙由教研室主任和教研室秘书双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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