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有效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确保教研室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此值班制度。一、值班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2、做好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理和记录等工作.
3、负责接收校、院(系)及其它部门的通知,并及时报告教研室主任。
4、受理和协调师生员工的投诉和来访。
5、协助保卫处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由教研室统一安排、统一调换。
2、值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按时值班,不得无故推卸。
3、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开始前打扫教研室卫生并保持清洁。
4、在值班结束前,应检查公物有无损坏或遗失,最后由部门负责人完成值班记录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