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研室主任职责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量:

一、负责制定本学科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包括:教学、科研、团队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改方案等),并负责实施和考核。负责撰写学期、学年工作总结。二、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定、编写或编译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组织教学,全面落实各项教学任务。

三、组织开展教研室教学研究和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学术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师的科研和进修。

四、负责安排落实教研室人员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课务安排。监督执行集体备课和听(看)课制度,并认真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五、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绩、考核工作(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审批本教研室人员的请假事宜,并对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

六、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阶段性的了解,检查和掌握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及教学效果,为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及教学评优等提供依据。

七、负责编制、审定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指导和督导本教研室负责的考试试卷评阅等工作,加强试题库的建设,全面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针对员工考试情况,组织教学质量分析。

八、组织制订并实施本教研室研究生管理制度,做好本教研室研究生及毕业实习员工的带教和管理工作。

九、关心教师生活,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全面贯彻“全员育人”的工作思想。

十、及时向院领导反馈有关教学、科研等问题。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